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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钢回应:绿岸土地情况不存在隐瞒,陆家嘴未修复土地就开发

xinfeng335 2023-11-10 37
苏钢回应:绿岸土地情况不存在隐瞒,陆家嘴未修复土地就开发摘要: 转自:金融界本文源自:金融界资讯10日凌晨,苏钢集团一纸声明致使陆家嘴百亿诉讼事件出现“反转”,声明称,项目交易前苏钢已告知了土地情况,并不存在隐瞒情况,在资本市场,陆家嘴股票...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资讯

10日凌晨,苏钢集团一纸声明致使陆家嘴百亿诉讼出现“反转”,声明称,项目交易前苏钢已告知了土地情况,并不存在隐瞒情况,在资本市场,陆家嘴股票大跌7%。

针对披露及交易情况,苏钢集团在情况说明中表示,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公司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对于地块检测情况,苏钢集团称,2022年联合体方与苏钢集团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对于最受关注的2号地块,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谈及施工作业情况,苏钢集团表示,2016年,公司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

另外苏钢集团透露,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苏钢集团表示,目前,相关争议已由人民***立案受理,公司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苏钢集团将与各方一道,把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购房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尊重生效判决结果,维护司法权威。

此前,陆家嘴公告称其买到14块“毒地”,向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和规划局发起民事诉讼,并索赔100亿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陆家嘴时隔6年以污染的名义向相关方发***讼,当前恰逢地产销售不景气,陆家嘴意在向苏钢等相关方施压。后续需要密切关注司法审判结果,相信会得到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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